施工電梯安全操作規程發表時間:2016-03-30 14:29 施 工 電 梯 安 全 操 作 規 程 (1)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 的專業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后,應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 外用電梯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3) 施工外用電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使用中每隔三個月應做一次墜 落試驗,對防墜安全器進行調整,切實保證墜落制動距離不超過1.2m,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附安全器進行復位。 防墜安全器的調整、檢修或鑒定均應由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防墜試驗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4) 電梯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持特種作業證上崗。 (5) 作業前應重點作好例行保養并檢查。作業前應重點檢查: a.啟動前依次檢查:接零接地線、電纜線、電纜線導向架、緩沖彈簧應完好無損。地線無松動,電纜完好無損、無障礙,機件無漏電,安全裝置、電氣儀表靈敏有效。 b.電梯標準節、吊籠(梯籠)整體等結構表面應無變形、銹蝕;標準節連接螺栓無松動及缺少螺栓情況。 c.動力部分工作應平穩無異聲,齒輪箱無漏油現象。 d.各部結構應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脫)焊現象,鋼絲繩固定和潤滑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裝配準確,附墻牢固符合設計要求。卸料臺(通道口)平整,安全門齊全,兩側邊防護嚴密良好。 e.齒輪、齒條、導軌、導向滾輪及各潤滑點保持潤滑良好。 f.安全制動器的使用必須在有效期內,超過標志上日期要及時更換(無標志應有記錄備案)。電梯制動器調節松緊要適度,過松吊籠載重停車時會產生滑移,過緊會加快制動片磨損。 g.電梯上下運行行程內無障礙物,超高限位靈敏可靠。吊籠四周圍護的鋼絲網上,不準用板圍起來擋風,特別在冬天。采用板擋風,會增加轎廂搖晃,對電梯不利。 (6) 控制器(開關)手柄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檢查電壓是否正常;機件無漏電現 象;電器儀表有效,指示準確;然后空車升降試運行,試驗各限位裝置、轎廂門、圍護門等處電器聯鎖限位良好可靠;測定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無誤、無損、無異常后再運行作業。 (7) 作業中操作技術和安全注意事項: a.合上地面電源單獨的電源開關,關門,合上吊籠內的三相開關,然后撳按欲去方向的按鈕,電梯起動(操縱桿式應把操縱桿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這一位置上)。按鈕式開關按“零”號位電梯停車(操縱桿式手一松自動停車),在頂部和底部電梯停靠站時不準有限位撞板來自動停車。 b.對于變速電梯,電梯停靠前,要把開關轉到低速檔后再停車。 c.電梯在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開,嚴禁自上而下。當吊籠升離地面1~2m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性能。如發生不正常,及時修復后方準使用。 d.轎廂內乘人、裝物時,載荷要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運行乘人不載物時,額定載重每噸不得超過12人;轎廂頂上不得載人或貨物(安裝除外)。 e.電梯應裝有可靠的通訊裝置,與指揮聯系密切,根據信號操作。開車前必須響鈴鳴聲示警,在電梯停在高處或在地面未切斷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嚴禁無證開機。 f.電梯在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裝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在運行中發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檢修均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不準擅自檢修。如暫時維修不好,在乘人時應設法將人先送出轎廂(通過轎廂頂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腳手架或樓層內)。 g.電梯運行中不準開啟轎廂門,乘人不應倚靠轎廂門。 h.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8) 吊籠內乘人可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運行,嚴禁人貨 混載運行,乘人不得超過產品說明中的規定。 (9) 遇有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立即停止運 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拉閘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的電氣線路和各種安全裝置及架體連結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加固,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0) 上班人多的時間,地面應有專人維持秩序。 (11) 對于變速電梯,電梯停靠前,要把開關轉到低速檔后再停車。 (12) 作業后,將轎廂(梯籠)降到底層,各操縱器(開關)轉到零位,依次切斷電源, 鎖好電源箱,閉鎖轎廂和圍護門,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13) 填寫好臺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14)嚴格執行施工電梯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成都永鴻翔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